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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131條

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前項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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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