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保險法 › 第91條

保險法 第91條

第 三 章 財產保險 › 第 四 節 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保險人負擔之。 被保險人得請求保險人墊給前項費用。
AI 白話解釋

「責任保險」的其他條文

第90條責任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之請求時,負賠償之責。第92條保險契約係為被保險人所營事業之損失賠償責任而訂立者,被保險人之代理人、管理人或監督人所負之損…第93條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第94條保險人於第三人由被保險人應負責任事故所致之損失,未受賠償以前,不得以賠償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第95條保險人得經被保險人通知,直接對第三人為賠償金額之給付。
← 第90條看 保險法 全文第9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