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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哲先烈祠廟財產保管規則 第3條

本規則所稱先哲先烈,應合於左列各款之一。 合於先哲者: 一、對於國家民族發展,確有功勛者。 二、對於學術有所發明,利溥人群者。 三、忠孝仁義確有事蹟,足為人類矜式者。 合於先烈者: 一、謀國家民族之改進因而捐軀者。 二、為國家社會捍患禦侮,興利除弊,因而捐軀者。 三、氣節昭烈足為人類矜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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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