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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32條

本標準施行後,直轄市、縣(市)自治法規有關人員配置及樓地板面積之規定高於本標準者,從其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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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