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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2條

內政部住宅審議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全國性住宅計畫(以下簡稱住宅計畫)之諮詢及審議事項。 二、評估社會住宅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入住比率及區位分布事項。 三、評鑑社會住宅事務。 四、全國性財務計畫之諮詢事項。 五、其他有關住宅計畫之交議或協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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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