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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2條

主任委員綜理會務,主持委員會會議,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推行業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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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