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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南投啟智教養院辦事細則 第7條

保健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服務對象保健之策劃及擬訂。 二、服務對象之各項健康檢查。 三、員工與服務對象之醫療保健、健康服務及衛生教育。 四、服務對象復健服務之執行。 五、與有關醫療院所之聯繫協調。 六、服務對象健保業務之辦理及協處。 七、其他有關保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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