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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企劃經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國家公園計畫之擬訂、規劃、執行、檢討及變更。 二、本國家公園區域(以下簡稱本區域)內土地分區使用申請案件之審核。 三、本區域內土地利用規劃與使用管制之研擬及用地之取得。 四、本區域內國家公園事業之規劃。 五、國家公園法規之蒐集、研究、整理及編纂。 六、違反國家公園法事項之處理。 七、本區域內違章建築之查報。 八、本區域內公眾參與與住民夥伴關係建立之推動、執行及管制考核事項。 九、本區域內災害防救緊急應變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企劃經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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