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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部長擔任,委員十四至二十人,任期二年,由部 長聘派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本部業務有關人員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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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