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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土地測量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6條

本局置秘書、課長、技正、隊長、副隊長、專員、測量員、技士、課員、 辦事員、書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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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