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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 第3條

本家設左列各課,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教學課:掌理義務教育聯繫、職訓規劃與執行、教學管理等事項。 二、輔導課:掌理接案,個案調查、研究、個案生活、心理、學業、就業 輔導及相關機關聯繫,個案疾病預防、環境衛生、衛生教育等事項。 三、行政課:掌理文書、事務、出納、財產、購置管理、研考、檔案等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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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