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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第28條

第 五 章 附則
本細則自九十一年三月一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27條本署文書管理、事務管理及財務管理依相關法令及手冊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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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