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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4條

本局置主任工程司、正工程司、秘書、副工程司、課長、專員、幫工程司 、工務員、課員、助理管理師、助理工務員、辦事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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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