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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27條

第 五 章 附則
本局文書處理、財務管理及事務管理,依事務管理各手冊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26條本局處理事務實施分層負責,逐級授權,其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第28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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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