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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內政部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任務如下: 一、整合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身心障礙者保護相關事宜。 二、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之最終申訴事宜。 三、其他促進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福利保護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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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