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 第17條

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17條

大會工作人員或參賽單位之隊職員,違反競賽規程或其他有關規定,依相 關規定議處。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