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 第18條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18條

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履行委託事項有違失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保險人受損害或侵害第三人權益者,應負相關法律之責。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