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共衛生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第2條

公共衛生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2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法所定公共衛生師執業執照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1條本辦法依公共衛生師法(以下稱本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第3條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且無本法所定不得發給執業執照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公共衛生師執業登記及執業執…
← 第1條看 公共衛生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