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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失蹤人員經銓敘部或相關主管機關登記有案者,其死亡辦理撫卹時,視同現職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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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