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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公務人員保險依照規定停保時,要保機關應同時為本保險被保險人辦理停 保。如該公務人員復保時,應一併辦理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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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