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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 第8條

各機關應專備機關公務人員遺族名冊,經常與遺族保持聯繫,並由人事單位會同總務單位辦理有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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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