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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第2條

閱覽、抄錄或攝影政府資訊,每二小時收取費用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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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重製或複製政府資訊,依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如附表),收取費用。前項收費標準表未明定…第4條重製或複製政府資訊,如另需提供郵寄服務者,其郵遞費用以實支數額計算。第5條申請之政府資訊屬規費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定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資料者,得免費提供。第6條本標準所定之費用,其收取應依預算程序辦理。第7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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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