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 第31條

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31條

退休人員保險準備金之管理及運用,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30條看 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全文第3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