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 第11條

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於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不適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