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 第18條

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8條

本辦法所定之相關書表,其內容應記載事項及格式,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由主管機關另行訂定並公告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