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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88條

第 三 章 撫卹 › 第 三 節 撫卹之申請及審定
亡故教職員之遺族依本條例第六十二條第六項規定申領一次撫卹金餘額,應填具申請書一份,檢同遺族喪失領受權證明資料,送由該服務學校彙送主管機關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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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卹之申請及審定」的其他條文

第86條教職員亡故後,其遺族申辦撫卹案時,應以教職員死亡時之法律事實認定其請領資格。亡故教職員之遺族…第87條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定領卹子女已成年而仍在學就讀者,其繼續給卹之條件如下:一、就…第89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所定由其子女代位領受之事由,以教職員死亡時之法律事實認定之。第90條亡故教職員之遺族申請因公死亡撫卹者,主管機關得先按病故或意外死亡之給與標準核定,並由支給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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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