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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80條

第 四 章 退撫給與之支(發)給、保障及變更 › 第 二 節 退撫給與之變更與保障
教職員在職期間涉有校園性侵害案件,先行退休、資遣或離職後始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應自始剝奪其退離(職)相關給與;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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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