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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65條

第 三 章 選舉及罷免 › 第 七 節 投票及開票
在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 一、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 二、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 三、投票進行期間,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之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不服制止。 四、干擾開票或妨礙他人參觀開票,不服制止。 五、有其他不正當行為,不服制止。 選舉人有前項情事之一者,令其退出時,應將所持選舉票收回,並將事實附記於選舉人名冊內該選舉人姓名下;其情節重大者,並應專案函報各該選舉委員會。 除執行公務外,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6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05條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二項或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或有第六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經令其退出而不退…第106條違反第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六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者,…

「投票及開票」的其他條文

第57條公職人員選舉,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第58條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管理員一人,管理員若干人,由選舉委員會派充,辦理投票、開票工作。前項主任…第59條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監察員一人,監察員若干人,監察投票、開票工作。除候選人僅一人時,置監察員…第59-1條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應支給工作費,並參照物價水準調整;其數額基準,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擬訂,報…第60條投票所、開票所之工作人員,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第61條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委員、監察人員、職員、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及投票所、開票所工…第62條選舉票由選舉委員會按選舉區,依下列各款規定印製、分發及應用:一、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第63條選舉之投票,由選舉人於選舉票圈選欄上,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一人。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第64條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一、圈選二政黨或二人以上。二、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三、…第66條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個別投開票所,不能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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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