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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13條

軍事特殊設施使用公路用地,其用地位置,由軍事機關與公路主管機關專案洽商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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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