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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8條

使用公路用地之設施,由使用人負責養護,如因養護不善致他人遭受損害時,應由使用人負責賠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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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