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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 第1條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準則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六條之一
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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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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