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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第54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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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