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加油設施設置真空輔助式油槍油氣回收設備補助辦法 › 第9條

加油設施設置真空輔助式油槍油氣回收設備補助辦法 第9條

補助款核撥後至既設加油站油氣回收相關管制標準發布施行前,各級主管 機關得隨時派員,追蹤查核補助之油氣回收設備使用情形及維修、保養紀 錄。 業者取得補助款後,不得拆遷油氣回收設備或換裝非油氣回收油槍。但事 先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受補助者拒絕各級主管機關執行第一項之查核、查核結果未符合第七條規 定或違反前項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得廢止其補助,並追繳已領之補助款。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加油設施設置真空輔助式油槍油氣回收設備補助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