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 第97條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97條

本標準適用於博德氏菌(Bordetella bronchiseptica) 或博德氏菌加巴氏桿菌(Pasteure lla multocida)或博德氏菌、巴氏桿菌及其類毒素(Toxoid)之混合培養菌液,經不活化後,加適當佐劑製成製劑之檢定。
AI 白話解釋
← 第96條看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全文第9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