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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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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31條
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在坑道或隧道內工作之勞工,以入坑口時起至出坑口時止為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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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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