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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申請投保之單位辦理投保手續時,應填具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各一份送交保險人。 前項加保申報表應依戶籍資料或相關資料詳為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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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