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 第41條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第 二 章 職業災害保險 › 第 四 節 保險給付 › 第 一 款 通則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所定最近年度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公告之最近一次本保險統計年報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準。但本保險統計年報首次公告前,應以最近一次勞工保險統計年報公告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準。
AI 白話解釋

「通則」的其他條文

第38條投保單位應為所屬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辦理請領保險給付,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第3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得自行向保險人申請保險給付:一、投保單位…第40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定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最近六個月之月投保薪資…第42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所定被保險人發生死亡保險事故時,其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同時符合請領本法…第43條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審查保險事故非屬職業傷病所致者,申請人…第44條本法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核定後,逕匯入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指定之本人金…第45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逾期部分應加給之利息,所需費用由保險人編列公務預算支應。第46條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以郵寄方式向保險人提出請領保險給付者,以原寄郵局郵戳之日期…第47條依本法規定請領各項保險給付,所檢附之文件、資料為我國政府機關(構)以外製作者,應經下列單位驗…第47-1條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其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依規定應檢附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得以親屬關係證明…
← 第40條看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4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