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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處務規程 第3條

本會委員會議議決事項如下: 一、基金收支、保管之監督及考核。 二、基金資產配置及年度運用計畫之審議。 三、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報告之審議。 四、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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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