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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44條

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之徵收土地圖冊及土地使用計畫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三千分之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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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