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 第136條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36條

檢查機構對經定期檢查合格之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簽署,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 檢查員於實施前項定期檢查後,應填報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定期檢查結果報告表(附表四十六),並將定期檢查結果通知雇主。
AI 白話解釋
← 第135條看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全文第13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