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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12條

調查審議會議審議事項如下: 一、受刑人入監調查資料及個別處遇計畫。 二、在監複查資料。 三、出監調查資料。 調查審議會議應每月至少召開會議一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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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