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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8條

第四條第六條所定補貼,與其他政府相關所定補貼性質相同者,金融機構或受災旅宿業應擇一辦理,不得重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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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