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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處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訂定協議處理準則 第10條

協議經完成第七條第八條規定之程序後,受託財團法人始得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交換生效文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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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