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8條

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都市計畫委員會應於開會前三日將議事日程及有關資料送達各委員,但緊急性之臨時會議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