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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 第15條

合作社依本準則支給之各項費用,應參酌業務收益,由社務會分別訂定基準,提經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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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