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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3條

吊籠之支架、吊臂及其基礎座,應具有在積載荷重下,保持必要穩定性之構造。 結構部分應具有足夠強度及剛性,不得有影響該吊籠安全之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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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