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 第28條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8條

捲胴式吊籠之捲揚用鋼索與捲胴、吊臂或工作台緊結之部分,應使用合金套筒、壓夾、栓銷等方法緊結之。 非捲胴式吊籠所用鋼索之端部應具有防止與升降裝置脫離之固定設施。
AI 白話解釋
← 第27條看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全文第2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