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 › 第7條

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 第7條

商業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等,得以電子方式輸出或以資料儲存媒體儲存。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