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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35條

危險物品裝卸時,委託人應指定現場負責人員,負責異常狀況聯繫及應變處置,並受棧埠作業機構現場作業主管人員之監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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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