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喇嘛任用辦法
› 第8條
喇嘛任用辦法 第8條
北平、承德、東陵、西陵,各官廟達喇嘛、副達喇嘛、蘇拉喇嘛等職任喇 嘛,由北平喇嘛寺廟整理委員會查明應補之人,呈請蒙藏委員會查核派充 之,其得木奇,格斯貴等由本寺最高級職任喇嘛查明應補之人,報請北平 喇嘛寺廟整理委員會查明派充之,並呈報蒙藏委員會,其得木齊以次各職 務,由各本寺就所屬格隆、班弟中選擇派充之,並呈報北平喇嘛寺廟整理 委員會備案。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喇嘛任用辦法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